~~~數位學習科技系118學年度分發偏遠地區學校澎湖縣二、三級離島國小師資培育公費生乙案1名甄選公告~~~詳情請參閱附件

115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澎湖縣二、三級離島國小師資培育公費生乙案共計1名,甄選、培育及分發之相關資訊詳如附件,歡迎以本校大學部二年級(113學年入學)之國小類科師資生為原則(本校日間學制研究所師資生亦可報考),且須同時符合澎湖縣籍條件之一始得申請!  詳情請參閱甄選簡章。

一、受領公費時間: 自115學年度起(至少應領滿2學年公費)。

二、甄選時程:

•報名暨繳交書面資料: 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星期一)。

•面試: 115年3月7日(星期六)。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三、報名方式: 請備妥報名及相關審查資料送達數位學習科技學系辦公室(思誠樓F104),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2月23日(星期一)止,每日上午9-12時、下午2-5時。

(一) 對象:以本校大學部二年級(113學年入學)之國小類科師資生為原則(本校日間學制研究所師資生亦可報考),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始得申請:

  1. 設籍澎湖縣二、三級離島至少九年(設籍截止日計算114年12月31日滿九年,得合併計算)。
    1. 應於澎湖縣接受並完成國民中學三年高級中等學校三年之教育。
    1. 設籍澎湖縣本島至少九年(設籍截止日計算至114年12月31日滿九年,得合併計算)。

(二)資格:

  1. 為日間學制之國小類科師資生(或已具備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甄選期間為休學身分保留其在學資格者不得申請。

※大四以上師資生(含碩士生及已具教師證者)、因校內學位變動致公費生資格轉移者(如從大學部帶到研究所)若錄取公費生,其修課規定請參閱附件三第四項「特殊身分公費生之相關規定」。

  • 公費生培育期間至少應為2年(即4學期)。
    • 報考前學業成績平均每學期達80分以上,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以上,並不得有任何記過以上處分。

(三)共同特殊限制:本甄選為培育教育相關人才,畢業後皆優先分發至澎湖縣二、三級離島國民中、小學或幼兒園服務,具有與人直接互動之特性,需具有相當之視覺、聽覺、口語表達、溝通及抗壓能力,且能控管自身情緒;除需具備學科及教學專業知能,亦需具心理與輔導知能,進行人際互動溝通協調。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加本項甄選,錄取者亦將撤銷師資培育公費生資格:

  1. 經合格醫師證明患有精神病、活動性肺結核、惡性傳染病、重症慢性疾病,且尚未痊癒。
  2. 辨色力不正常影響教學工作者。
  3. 口吃者或語音不清者。
  4. 視聽力嚴重障礙者(即兩眼視力經矯正後皆未達0.4,聽力矯正後優耳損失在四十分貝以上)。
  5. 身體障礙或畸形(上肢異常或下肢不使用拐扙無法自由行走,或脊柱側彎超過二十五度者)。
  6.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或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四)申請及書審資料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齊全者,不予進入初審。

※資料共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應包含一份正本(報名表、歷年成績單、未記過證明、書審資料),其餘二份可用影本。繳交資料如下:

1、申請表(如附件一)。

2、歷年學業成績單。

3、每學期操行成績證明(含未記過之證明文件)。

※研究生無操行成績,僅需檢附未記過之證明文件。

4、書面審查資料。

※以上資料,除附上紙本,並請寄送電子檔至singling@mail.nutn.edu.tw

※繳交資料前請依檢核表自行檢查資料是否齊全與完整。

(五)本校日間學制研究所師資生報考時,請自行斟酌受領公費時間(至少需領滿2年)及自身修業進度,以免影響畢業時程及分發時程。實習結束距離分發之空窗期為1學期,最長不得超過1年。受領公費期間,不得有全職工作(如正式教師、代理教師…)。

四、請參閱簡章。

五、承辦人:邱小姐

電話:06-2133111分機771

E-mail:singling@mail.nutn.edu.tw